动物室净化工程

动物实验室建设整体方案

1、概述
按照我国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实验动物房在选址上应考虑远离噪声、远离污染源、处在厂区的下风处,同时应有绿化隔离带,既不能让厂区影响实验动物房的环境,也不能让实验动物房污染厂区的环境。
实验动物按照微生物控制标准可分为四级:一级为普通动物(简称CV),其饲育环境为开放系统,无空气洁净度要求;二级为清洁动物(简称CL),其饲育环境为半屏蔽系统,空气洁净度要求为十万级;三级为无特定病原体动物(简称SPF),其饲育环境为屏蔽系统,空气洁净度要求为万级;四级为无菌动物(简称GF),其饲育环境为隔离系统,空气洁净度要求为百级。
目前,国内药品生产行业用于检验药品质量的实验动物通常为二级即为清洁动物(CL)。


2、环境标准
在我国,清洁动物(CL)的饲育环境要求为半屏蔽系统,其具体指标为:温度18~29℃,相对湿度40~80%,换气次数8~15次/h,气流速度≤0.25m/s,系统内压力梯度20Pa,空气洁度为十万级,噪声50dB,工作照度150~300lx,动物照度100lx左右,氨浓度≤20ppm,落下菌数20个/皿。

3、平面布置
实验动物房布置的关键在于人员、物品、动物以及污物进出不能相污染。布置实验动物房的原则是需设有人员进入时的净化更衣设施,物品进入时的消毒灭菌设施,还要有外来动物进入的待检室、检疫室,以及动物尸体、污物运出的污物走廊和专用的污物暂存间。
清洁级实验动物房平面布置如图所示,主要包括:人员换鞋、更衣、洗衣等净化设施;物品储存、消毒、灭菌等准备设施;动物检疫、饲育、观察等实验设施;洁净走廊、污物走廊和污物间,以及办公、档案、配电等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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